□高瑩
據報道,近期北京啟動“優化消防服務護航經濟發展”專項行動,在消防監督檢查、行政許可、規范執法等方面推出一攬子便民利企舉措,如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文藝演出、體育比賽、展覽展銷、招聘會、游園會等大型群眾性活動,無須消防部門審批(備案),無須向消防部門提交證明材料;明確“無錯不罰、履責不罰、輕微不罰、首違不罰、首查不罰”等16項消防柔性執法免罰清單。
當前,多地政府在多個領域推行柔性執法,這種做法從源頭上解決了企業“疲于應付檢查”的問題,讓企業能夠將更多精力投入生產經營中。這些舉措不僅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同時減輕了企業負擔,更在治理邏輯上實現了從剛性執法向柔性服務的轉變。這種服務升級,提升了行政效率,更體現了政府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責任擔當。
柔性執法的背后,是政府治理理念的深刻變革,彰顯著優化營商環境、激發市場活力的施政轉向。今年的《政府工作報告》明確提出“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,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”,將其作為提振消費的重要舉措。市場監管總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《優化消費環境三年行動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,強調“建設誠信、公平、便捷、安全的消費環境”。中辦、國辦印發的《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》,專門部署消費環境改善提升行動。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聚焦解決制約消費的突出矛盾問題,為營造放心的消費環境提供指引。
在政策紅利持續釋放的背景下,消費市場活力得到有效激發。今年一季度,我國經濟實現開門紅,展現出強勁內生動力,其中消費市場的持續回暖功不可沒。在消費市場持續向好的同時,我們也要清醒認識到,當前消費潛力的充分釋放仍面臨諸多制約。從消費能力到消費環境,從供給質量到制度保障,都需要我們以問題為導向破解體制機制障礙。唯有多措并舉,清除阻礙消費擴容提質的絆腳石,全方位營造良好消費環境,消費動能才能得到更加充分的釋放。
加強消費側激勵,增信心、減負擔,讓消費者“敢消費”。“敢消費”首先要有消費信心,只有居民收入穩定增長,才會更愿意消費。近期,多地陸續發布了提振消費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,從增收到減負、從養娃到養老全面發力,增強消費底氣,減輕消費后顧之憂。例如《福建省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》提出,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水平,進一步夯實消費能力的基礎。通過多維度政策支持,消費信心不斷增強,消費能力穩步提升,將為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持久動力。
聚焦供給側創新,優供給、提品質,讓消費者“愿消費”。當前,消費者對產品品質與服務水平的要求不斷提升,從“買產品”轉向“買服務、買體驗、買文化、買生活方式”,呈現出從標準化向個性化、多元化、多樣化轉變的新趨勢。從“云購物”到“夜經濟”,從文旅融合到智能消費,這些新興消費形態的背后,反映的是消費需求的日益多元與升級。這要求我們不斷優化商品供給、服務供給和業態供給,通過創新消費場景與消費模式,更好地滿足消費者多層次、差異化的需求,推動消費實現從量到質的全面升級。
從北京消防柔性執法的生動實踐,到全國提振消費的系統部署,再到消費市場強勁復蘇的亮眼數據,都清晰地勾勒出一條以優化治理激發市場活力的發展路徑。無論是“首違不罰”執法清單釋放的制度善意,還是優化消費環境的全方位努力,其核心都在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將治理重心從管理約束轉向服務賦能。這不僅是應對當前經濟挑戰的關鍵舉措,更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、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必然要求。營造安全、便捷、放心、優質的消費環境,讓制度紅利真正轉化為市場活力和百姓福祉,中國經濟必將在高質量發展的航程中破浪前行、行穩致遠。
(原載2025年7月8日《光明日報》)
編輯:譚鵬